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程序,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目标,完成各项基本建设任务,主要包括:
1.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和规范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;
2.参与配合校园规划建设办公室共同编制、报批学校基本建设五年规划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;
3.参与配合编制、报批学校新建工程、改扩建工程以及大中型维修工程(原则上指校内集中采购限额以上)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选址论证、建设用地规划、建设工程规划、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内容(其他部门负责的专管类项目除外);
4.负责建设项目咨询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、材料设备等合同的审核和具体执行;
5.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、施工许可证、施工质量监督等施工手续办理与报批;
6.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安全、施工质量、施工进度、施工成本等监督与管控、竣工验收等;
7.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